时事热点:公开“三公经费”助力阳光政府(3)
2012-03-10 09:09 陕西公务员考试网 http://sn.huatu.com/ 作者:陕西华图 来源:未知对话:公开不能空谈
记者 冀业
【对话人】
刘蓉华代表 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
强世功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近四年,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施政理念。信息公开对“三公经费”公开有何重要意义,如何继续深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以实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快推进政府改革”,本报记者采访了人大代表和相关专家。
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颁布实施近四年,公开理念已深入各级政府与社会公众之中。“三公经费”公开,群众最为关注,如何进一步做好?
刘蓉华:“三公经费”公开是为了促进节约、提高效能,而不是为公开而公开,现有公开经费存在过于简单的情形,粗枝大叶的经费账目使公众与社会难以有效监督,应对公布数字进行细化并详细解释说明。此外,许多地方存在“三公经费”向国有企业转嫁的情况,应把国有企业也纳入“三公经费”公开的对象范围。
强世功:去年,98个中央部门公布 “三公经费”,起了表率作用,但更需要公布“三公经费”的是地方政府,特别是与群众接触紧密的县乡两级政府,应将其作为“三公经费”的重点层级,越基层的部门越要公开充分。另外,不能一公布即了事,应将对公布结果进行分析考核,加大对结果评价的运用。
问:如何使信息公开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发挥作用,杜绝谣言满天飞?
刘蓉华: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负面网络焦点等,还存在“捂盖子”的情形。这是导致一些虚假虚构信息大行其道、真相反而被淹没的一大原因。应对突发事件,首先要树立及时、准确公开信息是妥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基础的理念,其次要对现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机制加大落实,进一步完善。
强世功:谣言止于信息公开。越早越准确地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越能使相关突发事件不被谣言左右,越能稳定人心、维护政府公信。应效仿目前完善的行政系统内部的信息报告制度,建立更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
问: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何具体建议?
刘蓉华: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因此应进一步明确关于不公开的内容,除此之外都应公开。另外,一些政府网站公开不到位、唱“空城计”,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还有差距。应将政务网站考核纳入行政监察范围,建立相关惩防机制杜绝“摆设”网站。
强世功:目前各地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程度参差不齐,公开信息的内容、范围、查询便捷与时效等都各不相同,应当有一个统一规范。另外,建议对公开内容建立评价体系,特别是涉及财政预算、决算、支出等方面均纳入审计监督,并且审计结果也应广泛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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