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习近平的“法治观”(2)
2014-10-22 15:17 陕西人事考试网 http://sn.huatu.com/ 文章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
2014年9月5日,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上指出,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
此外,记者统计发现,在迄今为止召开的五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作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的习近平至少3次提及“立法与改革”的关系。
2014年2月28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习近平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第五次会议上,习近平两次提出要处理好改革与相关法律立改废的关系。在后一次的会议上,他指出,改革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立改废及试点工作所需法律授权问题,要与立法部门主动衔接,相向而行、同步推进。
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工作卓有成效。但随着反腐败走入深水区,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在习近平看来,反腐也要于法有据。
“要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在学者看来,依法反腐、制度反腐是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这一提法或意味着中央将推动反腐败法的制定。
习近平谈严格执法:对法治有信仰、有坚守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对于担负法律实施法定职责的有关国家机关,习近平多次强调要求要严格执法。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指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要规范政府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这一点在中央政治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也有所提及。习近平表示,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编辑:陕西_刘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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