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分校

您当前位置:陕西人事考试 > 陕西事业单位考试 > 报考指导 > 陕西2022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

陕西2022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

2022-08-18 14:00:16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刷题模考 微信公众号 咨询口



陕西华图教育为各位考生提供:陕西2022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以下是详细信息,如有疑问请点击【客服】咨询。

 
陕西2022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
 

  陕西事业单位考试网为您发布2022下半年陕西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同步陕西人事考试网信息:2022年下半年陕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更多关于笔试时间,考试公告,职位表的信息内容,请关注陕西事业单位考试网以及陕西华图!!

  2022下半年陕西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点击查看】

  2022年陕西事业单位考试招考流程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陕西党建网(www.sx-dj.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rst.shaanxi.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秦云就业小程序(微信中直接搜索“秦云就业”即可)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各地市人社局。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资格审查由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然后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9-88360322,工作日接听时间9:00-12:00、14:00-17:00),待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2022年下半年陕西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安排表

  2022年下半年陕西事业单位职位表<点此查询>

  2022年下半年陕西事业单位职位表<点此查看>

  2022年下半年陕西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条件,看看自己是否符合

  2022年下半年陕西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大纲【戳此查看】

  点此查看详情》》》陕西事业单位历年来入面分数线

  2022下半年陕西事业单位备考图书[戳此购买]

  2022年下半年陕西事业单位笔试备考推荐

  某夜,甲乙两人携带作案工具,准备盗窃某武警部队的枪支、弹药,两人来到武警部队驻地的围墙外,发现里面灯火通明,戒备森严,感到无从下手,于是返回。甲乙两人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意表示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②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③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材料中甲乙为了犯罪,准备了作案工具,其行为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但是由于武警部队戒备森严而返回,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放弃犯罪,所以属于犯罪预备。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未遂满足的条件有:①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②犯罪没有得逞;③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材料中甲乙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不属于犯罪未遂。B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甲乙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C项错误。

  D项:犯意表示一般是指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将真实犯罪意图表现于外部的行为,不属于犯罪。甲乙的行为不属于犯意表示。D项错误。

  更多资讯请关注事业单位公众号

  以上是华图教育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陕西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编辑:笑笑)

陕西华图公众号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陕西事考资讯:sxhtsydw
想考上事业编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6万+
阅读量
50w+
粉丝
6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