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省城镇社区招考笔试图书 |
扫码购图书,立享优惠! |
2015年陕西社区考试用书:教材+历年真题 |
公文概述
1、公文的概念
公文,也称公务文件,是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具有规范体式和法定效用、表达社会集团意志的信息记录。广义公文包括:通用公文(法定公文)、专用公文和事务文书。狭义公文包括:通用公文(法定公文)和专用公文。
一、通用公文
通用公文也称法定公文,是指在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普遍通行适用的,具有规范体式和法定效力的公文。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 2012〕14号),现行的1996年 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2、 公文的特点
公文不同于图书、资料的特点主要有:法定作者、规范体式和法定效用。
(一)法定作者
法定作者是指公文的作者是法定的。公文的名义作者是依法成立并且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承担义务的国家机关或者行政部门(如江苏省教育厅),也可以是个人(如机关的法定负责人)。大多数公文都是以机关的名义制发,少数公文(如命令、议案等)以领导人的名义制发。需要注意的是公文一般由秘书或业务部门人员起草,这些人员不能视为公文的法定作者,他们只是在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而已。
(二)规范体式
规范体式是指公文写作具有严格的规定性,公文的种类、名称、格式、办理程序都有严格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了通用公文的种类、名称、格式要求和办理程序,这是为了维护公文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法定效用
法定效用是指行政公文代表了发表机关或法定负责人的意图和权力,并受到相应授权单位的保护,行政公文在发文范围内起强制性作用。法定效用的发挥主要取决于:(1)发表机关的地位和职权范围,如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具有最高的权威性。(2)发文内容的重要程度,如命令的发布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严肃性。公文的法定效用是具有时效性的,公文被废止之后其法定效用失效。
推荐资料:
2015陕西城镇社区招聘考试交流群:466402044
点击查看:在线做题,备考快人一步
点击查看:2015陕西城镇社区招聘笔试课程
点击查看:2016国家公务员笔试课程
——相关阅读——
考试资讯:2021陕西省考公告发布时间|公告| 职位表下载|笔试大纲| 报考条件|招考汇总
图图力荐:2021陕西省考寒假作业| 备考大礼包| 万人模考大奖赛
省考备考:图书网课| 爆款推荐|行测备考|申论备考| 白皮书下载|资料包|笔试课程
历年信息:历年职位查询|历年入面分数线| 历年试题及题型分布|历年考情
华图在线APP--全年300+模考|30W+题库|2000+道申论智能批改|看视频 刷考题
以上是 2015陕西省城镇社区笔试每日一练:8月23日 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陕西人事考试网、陕西公务员考试网。
(编辑:西安华图)
贴心公众号客服
贴心微信客服
陕西华图教育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