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汉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3名工作人员公告(3)
2012-05-12 10:55 陕西公务员考试网 http://sn.huatu.com/ 作者:陕西华图 来源:未知(三)考试
1、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12年6月17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与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学、事业单位概况、职业道德、公文与论文写作、文学知识、历史知识、科技常识、环境保护、陕西省情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本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招聘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6月下旬,公布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具体时间详见《附件3》)。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合格人员名单可登陆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anzhong.gov.cn/)查询。
2、面试人员确定
《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定名次后,按照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及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的应聘人员),确定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
未达1:3比例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应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低于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未达1:3比例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聘。
《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我局将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汉中市人社局网站公告。公示时间为七天。
参加面试人员应及时与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资格复审、专业科目考试或面试等有关事宜。
3、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毕业证的真伪应登陆http://www.chsi.com.cn网站查验);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或应聘人员提供的教育行政部门新颁布的《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目录》审查。
复审证件: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毕业证(2012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
(4)报考未就业毕业生岗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生,持无就业单位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非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持失业登记手续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入库手续。
报考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持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其他单位工作的,自行解决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出现纠纷与此次招聘无关。
(5)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报名表》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并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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