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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榆林清涧县选调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通知(2)

2017-09-22 12:04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n.huatu.com/sydw 作者:西安华图 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

【导读】2017陕西榆林清涧县选调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通知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及审批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县纪委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对推荐人员进行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有关规则另行拟定。

  (四)考察。考察工作由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五)调任。确定选调人选后,到县委巡察办或巡察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夯实责任。实行推荐选调人员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查把关,做到好中选优,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凡被推荐选调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弄虚作假、欺瞒组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问责。

  (二)坚持标准。严格按条件要求审查资格,严格按履职要求测试能力,严格按好干部标准全面考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汉语言文学、法律、财会专业干部。坚持宁缺勿滥,凡是不符合选调人员资格条件、履职能力、思想品德要求的,一律不予选调。

  中共清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0日

 


(编辑:西安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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