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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德才兼备、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并报请汉中市人社局同意《关于2011年勉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批复》(汉人社发〔2011〕229号文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平等竞争、择优选用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
  为全县缺编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0名,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2011年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户籍
  ①止2011年8月31日前《户口本》所注户籍在勉县的;父母在勉县工作的;5年前户籍曾在勉县的(2006年8月31日前)。三项条件具其一者即可。
  ②汉中市区域内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
  2、学历:大专以上高等院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文化程度。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网站(http://www.chsi.com.cn)验证。
  3、年龄:18至28周岁,即1983年8月31日至199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5、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6年以来在中省市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陕西省基层人才振兴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考试收费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收取。
  1、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通过勉县政府信息网、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县政府信息公开栏等途径,广泛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于2011年9月13日至14日到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108国道三和大酒店东侧)报名。
  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迁移证);  
  2、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非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持《失业登记证》和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入库手续;
  3、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特设岗位除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的次日重新选择报考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特设岗位的,除须提交上述证件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从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汉市组发〔2011〕42号)规定,还需提交服务县县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报名时,由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登记报名。  
  3、准考证的领取
  报考人员于2011年9月16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名后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笔试统一采用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法律(政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语文基础知识和写作。
  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定名次后,按照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及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的报考人员),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未达1:3比例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员中最低分数线者,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勉县政府信息网和勉县人社局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二天。同时,再次审核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综合分析和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
  未达1:3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聘。
  5、体检和考察人员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50%;按照所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报考人员。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学历、已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笔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确定招聘人员。  
  6、考察考核
  重点考察拟聘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
  7、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如有疑议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报考人员。
  8、公示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结果在勉县政府信息网和勉县人社局信息网上公示初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七天。若公示过程中出现未通过人员,造成名额空缺的,按照成绩名次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9、聘用和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者,按有关政策办理招聘和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分配的单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清春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招俊华同志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由县监察局负责全过程监督。参加报考的人员,应保证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保证本次招聘工作严谨、有序、圆满完成。
本办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52317(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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