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西安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2011-06-15 10:51 陕西公务员考试网 http://sn.huatu.com/ 作者:陕西华图 来源:未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精神,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决定为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3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1年以前(含2011年应届生)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大学专科学历应为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 2011年6月15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见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8日—22日(截止22日中午12:00)。
2、报名网站: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xapta.com.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直接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承诺书和本人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应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否则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市人社局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再变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网上缴费和下载准考证:凡是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4日中午12:00。已经缴费的考生在6月29日—30日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从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操作方法按照网上公布的《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网上报名须知》进行。
5、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笔试每人收费5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报名期间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6、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对于报考人数较少且属我市急需专业的,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成绩,且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7、报考市委党校、市文广新局西安中国画院、市质监局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受比例限制,经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根据面试情况提出录取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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