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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事业单位考试2022职位表什么时候可以下载?陕西华图教育小编为大家解答,一般陕西事业单位职位表和招录公告一起发布的,2022年陕西事业单位职位表或将在3月发布,考生可关注陕西事业单位考试频繁,职位表发布后网站会同步转载更新。
(一)、历年陕西事业单位考试时间
年份 | 地市 | 公告发布 | 招考人数 | 报名时间 | 笔试时间 | 成绩查询时间 | 公告|职位表 |
2021 | 陕西事业单位联考 | 3月11日 | 8598 | 3月18日至21日 | 4月11日 | 4月30日 | 点击查看 |
2020 | 陕西事业单位 (综合岗) |
8月13日 | 3639 | 8月25日至27日 | 9月13日 | 9月29日 | 点击查看 |
陕西事业单位 (教师医疗岗) |
5月29日 | 5512 | 6月5日至7日 | 6月21日 | 7月8日 | 点击查看 | |
2019 | 陕西事业单位联考 | 4月8日 | 10109 | 4月15日至18日 | 5月19日 | 6月17日 | 点击查看 |
2018 | 陕西事业单位联考 | 4月16日 | 8561 | 4月23日至26日 | 5月26日 | 6月21日 | 点击查看 |
2017 | 陕西事业单位联考 | 4月25日 | 4680 | 5月2日至6日 | 6月3日 | 6月26日 | 点击查看 |
(二)、历年陕西事业单位综合应用能力(A类)考情考务
《综合应用能力(A类)》是针对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而设置的考试科目。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是建立以胜任力为基础的事业单位分类考试科目,能够较为科学的测查出应试人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事业单位考试录用更加科学有效,选拔出具备职位胜任素质的、人职匹配的优秀人才,从而提升事业单位效能、提高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成效。
本考试科目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公共管理类案例为依托,基于胜任力视角对应试考生进行全面考察。事业单位招录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人岗匹配原则,通过公共管理类案例材料的设置对考生的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评估,需要考生应用行为分析法、系统分析法和决策分析法对公共案例进行有效分析,最终实现人岗匹配的目的。总而言之,其本质是对应试人员综合管理岗位胜任力的考察。
胜任力就是公职人员的素质模型,是公职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优秀绩效和个性特征的集合,胜任力模型其实就是指人岗匹配,以往的公职招考中并没有对岗位进行具体的分类,但不同职位类别的工作人员所需要的能力素质标准并不相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照岗位能力需求分为A、B、C、D、E五大类,其本质就是为了更好的实现人岗匹配。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胜任力标准,在综合管理类(A)考试中我们必须建构出综合管理类岗位的胜任力模型。对于胜任力的考察一方面符合政府组织整体的发展前景和战略目标,同时也是对一个人价值观、职业素养、行为等方面的考核,帮助用人单位选拔出符合综合管理岗位的优秀人才。
测评要素
考生如果要胜任管理岗位的工作,需要具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所需要的能力,即符合“人岗匹配”的要求,我们称之为胜任力。《大纲》将这种胜任力划分为五大部分: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管理角色意识:对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有清晰认识,能够从管理者的角度理解、思考和解决问题,具有服务意识。
分析判断能力:面对工作情境,能够发现和界定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及影响因素,做出恰当的评估和判断。
计划与控制能力:能够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利用可支配的资源,设想可以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使工作按预想的进程和方向发展,以获得期望的结果。
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在管理工作中向有关人员征询意见,传递信息,施加影响,获得支持与配合。
文字表达能力:能够根据管理工作需要撰写文稿,准确和清晰地进行书面表达。
(三)、2022陕西事业单位报考及备考推荐
报考指导: 笔试大纲 报名入口 照片调整神器 历年入面分数线
笔试备考:备考礼包 专业备考图书 笔试课程体系 课程优惠点此咨询
(四)、2022年陕西事业单位笔试备考资料
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冯某的行为构成:
A.挪用特定款物罪
B.挪用公款罪
C.职务侵占罪
D.挪用资金罪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这是刑法中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故冯某作为民政局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救济金进行营利活动,该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刑法中关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规定。A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C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是刑法中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规定。C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D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是刑法中关于挪用资金罪的规定。D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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