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图教育为各位考生提供:2022年陕西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表发布时间是什么时候,以下是详细信息,如有疑问请点击【客服】咨询。
陕西事业单位考试2022职位表下载官网是什么?一般陕西事业单位职位表在陕西人民政府官网、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各地市的人社局发布。
目前2022年职位表暂未发布,根据2021年发布情况来看,可能会在2022年3月份发布,各位考生可及时关注陕西事业单位考试频道,届时将同步为大家更新2022陕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职位表、报考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一)、历年陕西事业单位考试时间
年份 | 地市 | 公告发布 | 招考人数 | 报名时间 | 笔试时间 | 成绩查询时间 | 公告|职位表 |
2021 | 陕西事业单位联考 | 3月11日 | 8598 | 3月18日至21日 | 4月11日 | 4月30日 | 点击查看 |
2020 | 陕西事业单位 (综合岗) |
8月13日 | 3639 | 8月25日至27日 | 9月13日 | 9月29日 | 点击查看 |
陕西事业单位 (教师医疗岗) |
5月29日 | 5512 | 6月5日至7日 | 6月21日 | 7月8日 | 点击查看 | |
2019 | 陕西事业单位联考 | 4月8日 | 10109 | 4月15日至18日 | 5月19日 | 6月17日 | 点击查看 |
2018 | 陕西事业单位联考 | 4月16日 | 8561 | 4月23日至26日 | 5月26日 | 6月21日 | 点击查看 |
2017 | 陕西事业单位联考 | 4月25日 | 4680 | 5月2日至6日 | 6月3日 | 6月26日 | 点击查看 |
(二)、历年陕西事业单位综合应用能力(A类)考情考务
《综合应用能力(A类)》是针对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而设置的考试科目。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是建立以胜任力为基础的事业单位分类考试科目,能够较为科学的测查出应试人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事业单位考试录用更加科学有效,选拔出具备职位胜任素质的、人职匹配的优秀人才,从而提升事业单位效能、提高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成效。
本考试科目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公共管理类案例为依托,基于胜任力视角对应试考生进行全面考察。事业单位招录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人岗匹配原则,通过公共管理类案例材料的设置对考生的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评估,需要考生应用行为分析法、系统分析法和决策分析法对公共案例进行有效分析,最终实现人岗匹配的目的。总而言之,其本质是对应试人员综合管理岗位胜任力的考察。
胜任力就是公职人员的素质模型,是公职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优秀绩效和个性特征的集合,胜任力模型其实就是指人岗匹配,以往的公职招考中并没有对岗位进行具体的分类,但不同职位类别的工作人员所需要的能力素质标准并不相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照岗位能力需求分为A、B、C、D、E五大类,其本质就是为了更好的实现人岗匹配。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胜任力标准,在综合管理类(A)考试中我们必须建构出综合管理类岗位的胜任力模型。对于胜任力的考察一方面符合政府组织整体的发展前景和战略目标,同时也是对一个人价值观、职业素养、行为等方面的考核,帮助用人单位选拔出符合综合管理岗位的优秀人才。
测评要素
考生如果要胜任管理岗位的工作,需要具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所需要的能力,即符合“人岗匹配”的要求,我们称之为胜任力。《大纲》将这种胜任力划分为五大部分: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管理角色意识:对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有清晰认识,能够从管理者的角度理解、思考和解决问题,具有服务意识。
分析判断能力:面对工作情境,能够发现和界定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及影响因素,做出恰当的评估和判断。
计划与控制能力:能够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利用可支配的资源,设想可以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使工作按预想的进程和方向发展,以获得期望的结果。
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在管理工作中向有关人员征询意见,传递信息,施加影响,获得支持与配合。
文字表达能力:能够根据管理工作需要撰写文稿,准确和清晰地进行书面表达。
(三)、2022陕西事业单位报考及备考推荐
报考指导: 笔试大纲 报名入口 照片调整神器 历年入面分数线
笔试备考:备考礼包 专业备考图书 笔试课程体系 课程优惠点此咨询
(四)、2022年陕西事业单位笔试备考模拟试题
张三是精神病患者,完全没有辨认和控制能力,一日突然手持匕首追杀李四,张三将李四逼到一房屋的角落里,李四在无处可逃的情况下,顺手将桌上的花瓶拾起扔向张三,致使张三右眼失明,李四的行为是:
A.紧急避险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犯罪行为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题干中,李四致使张三右眼失明的行为发生时,张三正在行凶,严重威胁了李四的人身安全,因此,李四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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