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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2021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现将我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雁塔区的社会人员和持有雁塔区居住证的社会人员(须在有效期内),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以及驻西安市雁塔辖区内的全日制高校的在读研究生。
在雁塔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户籍在曲江新区、航天基地、浐灞生态区、高新区或持有以上地区颁发的居住证并在雁塔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居住证确定的住址为准)的社会人员,符合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按照就近原则可在我区申请。
(提醒:国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为了方便申请人,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学籍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驻地现役人员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其他条件
1.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的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工作安排
认定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认定结果公布---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10月31日,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3.网报入口选择:按照网站提示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4.网报时认定机构选择: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5.网报时确认点选择:
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请务必详细准确,邮寄证书时将按照以上信息进行邮寄),并选择确认点。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1雁塔区幼儿园确认点;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2雁塔区小学确认点;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3雁塔区初中确认点;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个人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和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请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是否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4.由于受疫情影响,建议申请人报名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中国邮政EMS邮寄,邮费自付)。
(二)体检
体检时间:2021年10月25日—11月5日。我区体检安排详见《西安市雁塔区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 现场确认范围 | 备注 |
11月18日 | “1雁塔区幼儿园确认点”的申请人员 | |
11月19日 | “2雁塔区小学确认点”的申请人员 | |
11月20日 | “3雁塔区初中确认点”的申请人员 |
提示:请大家务必按照上述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避免拥挤。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申请人务必戴好口罩,持一码通绿码进入确认现场。
2.现场确认地点及相关安排,请关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anta.gov.cn/)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责任自负。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教师进修学校(雁塔区电子三路13号)
乘车路线:市内乘坐公交400路、K400路、34路吉祥路永松路口公交站,再换乘313路公交车至西安建工集团站下车步行500米即到;或乘坐地铁3号线到太白南路站下车,再换乘311路、900路、734路至西安建工集团站下车步行500米即到。
3.应提交的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①户籍在雁塔区、曲江新区、航天基地、浐灞生态区、高新区并在雁塔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确定的住址为准)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非以上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雁塔区、曲江新区、航天基地、浐灞生态区、高新区颁发的居住证原件,且在雁塔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居住证确定的住址为准);
③雁塔区辖区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在雁塔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学历证书
1.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网报时,普通话等级证书经过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认定系统无法比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在审查原件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上进行查验,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四、其他事项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10天左右通过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anta.gov.cn/)进行公示,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雁塔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电话:85381282咨询。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5日
原文标题:西安市雁塔区2021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nta.gov.cn/xwzx/tzgg/61692455f8fd1c0bdc59ef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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