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陕西公基每日一练(8月22日)答案与解析
答案解析:
1.本题考查行政处罚。
2. 本题考查的是劳动法,订立劳动合同时要遵循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得强迫对方和自己订立劳动合同。当然,自愿原则并不能超越合法原则。比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据双方真实意思约定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条款就是符合自愿原则,但是违背合法原则,因而肯定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条款。因此题目说不受任何干涉过于绝对。故本题说法错误。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15岁的小明实施了抢劫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本题选A。
4.根据《宪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A选项和B选项正确。《宪法》第一百零七条,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D选项正确。《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C选项错误。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4. 国家结构形式指一个国家的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式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划分国家的领土,以及如何规范国家整体和组成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权限问题。所以选B
6、本题考查我国国体。
国体是指国家的性质,亦称国家的阶级本质。具体的说,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A项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B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而非国体,B项错误;
民主集中制,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并非国体,故C错误,排除;
政治协商制度(政协制度),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经常就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民主协商的一种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不是国体,故D错误,排除。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7.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
A项,《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B项,《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C项,《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假释也是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
D项,《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故本题选择C项。
8. A项中同学之间没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负有救助义务。
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主要包括:
(一) 人民民主专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二)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三) 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四)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五)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所以本题应选ABCD项。
10.本题考查国家机构。
根据《监察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故A正确;根据《监察法》第四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故B正确;根据《监察法》第九条,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故C、D错误,监察委员会与人大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因此答案为AB。
11.本题属于认识论题目。
A项,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故A项表述错误,排除;
B项,题干强调片面保护鹿群而抑制其天敌的生长,导致生态链破坏,是忽略了事物之间的联系,并非强调唯物论,故不符合题意,排除;
C项,真理是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所以“不同认识主体的共识即是真理”表述错误,排除;
D项,人们在保护生态平衡的过程中由大肆捕杀鹿的天敌到重新认识鹿的天敌的积极意义,说明认识过程具有反复性。故D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12.本题考查哲学常识,主要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辩证法。物质世界及其万事万物,既是普遍联系,又是永恒发展的。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A项错误,事物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促进人体健康成长,而非决定。
B项错误,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即联系不是人们自己主观建立的,需要客观现实条件。因此“人为事物联系的主观性”这一表述错误。
C项正确,多吃素食有利于身体健康, 材料意在说明,人们对于素食、健康的理解是片面的,只吃素不吃肉导致受损,反而起到反效果,提示身体健康需要荤、素多种营养的搭配,要善于把握各种条件促进身体健康。
D项错误系统内部优化意在凸显整体功能的最大化,达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目标,与题干无直接关系,且荤素为人体摄入的物质,并非人体内部系统结构。
故本题选C。
13.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就是联系和发展,故本题答案应选BC。
14. 本题考查唯物论。
题干中鲁侯用酒宴来喂养海鸟,为它准备歌舞,供养在庙堂,但这鸟却活活饿死。当海鸟在海上飞行的时候,食物简陋就可以生活,海鸟并不合适富贵华丽的生活。可见养鸟要尊重鸟生活习性这样的客观规律,才能做好。
A项,要尊重客观规律,才能发挥主观能动性。符合题干意义,当选。
B项,一定的条件下外因能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本题没有体现内因外因的关系,排除。
C项,本题没有表现现象和本质的哲学关系,排除。
D项,本题没有体现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故排除。
因此本题选择A项。
15.本题考查时事热点。
2018年12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白皮书指出,贫困的广泛存在严重妨碍人权的充分实现和享有。减缓和消除贫困,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多年来,中国政府坚持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持续开展以农村扶贫开发为中心的减贫行动,努力实现脱贫致富。中国减贫行动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既包括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也包括提供社会保障和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这些扶贫措施在全面保障贫困人口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同时,也为进一步保障其他人权创造了条件。中国的减贫行动是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最显著标志。
因此,选择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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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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