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C
【解析】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故选C。
2.【答案】C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监护人应当承担被监护人毁坏他人财物的民事责任,但不承担刑事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3.【答案】D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133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在本题中,小孩乙尚在上幼儿园,一般为1O岁以下的儿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O岁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行为造成对他人的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由于幼儿园的教师有过错(途中教师甲因取东西暂时离开),没有起到照顾好小孩的作用,根据法律,应当由幼儿园承担适当赔偿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4.【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规定我国不满10岁的人被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单独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但是在法律实务中能够从事一些与其行为能力相一致的行为,而其他选项都不是合法行为,所以答案是B。
5.【答案】A
【解析】乙作为公众人物,其在非公开露面时,有权拒绝拍照,甲坚持拍照的行为侵犯了乙的肖像权,但乙为制止甲当众将饮料泼向甲,侵犯了甲的人格尊严权。肖像权和人格尊严权均属于人格权,因此,本题答案为A选项。
6.【答案】A
【解析】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即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7.【答案】B
【解析】《继承法》第25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本题中,丙为张某的继承人,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因此,本题答案为B
8.【答案】A
【解析】《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以排除C、D选项。《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故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9.【答案】A
【解析】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前妻解除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继承权也相应解除,所以本题选A
10.【答案】A
【解析】《婚姻法》第17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可见,婚姻关系期间,工资、投资赢利所得、知识产权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的遗产可能不属于接受方的个人财产。所以BCD都属于共同财产的范畴,A项不属于。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相关阅读——
考试资讯:2021陕西省考公告发布时间|公告| 职位表下载|笔试大纲| 报考条件|招考汇总
图图力荐:2021陕西省考寒假作业| 备考大礼包| 万人模考大奖赛
省考备考:图书网课| 爆款推荐|行测备考|申论备考| 白皮书下载|资料包|笔试课程
历年信息:历年职位查询|历年入面分数线| 历年试题及题型分布|历年考情
华图在线APP--全年300+模考|30W+题库|2000+道申论智能批改|看视频 刷考题
以上是 2014陕西政法干警考试每日一练 9月17日(2) 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陕西人事考试网、陕西公务员考试网。
(编辑:admin)
贴心公众号客服
贴心微信客服
陕西华图教育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