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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阐述分论点时可不可以用序号吗

2014-08-21 14:52 国家公务员考试 http://sn.huatu.com/guojia/ 作者:陕西华图 来源:陕西人事考试

【导读】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阐述分论点时可不可以用序号吗

  
      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于10月中旬启动,11月底至12月初进行笔试,为方便广大考生了解报考程序安排备考,陕西华图为大家整理了国考综合答疑244问,华图"公心计"助你决胜国考,更多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请随时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sn.huatu.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向大家推送国考相关信息!

不能用序号,无论是汉字序号,还是阿拉伯数字序号,都不要用,更不要用字母作为分论点的标识,否则就成了毛泽东在《反对党八股》中反对的“甲乙丙 丁,开中药铺”,与试题的序号冲突,且割裂答案内容。可以用“一是……二是……”,“第一……第二……”,注意分隔的符号是逗号,不是顿号,代表意思的连 续,而不是用序号把文章分割成节。推荐用“首先……其次”。最好不用有明显痕迹的分节字眼,而是直接讲分论点,如:“要实现好发展、快发展,人民生活更加 改善,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要实现好发展、快发展,人民生活更加改善,就要重视可持续的发展方式,致力于建设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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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西安华图_梁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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