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2 15:22 国家公务员考试 http://sn.huatu.com/gjgwy/ 作者:华图教育 郏龙 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中,宪法属于必考内容。宪法的内容极为庞杂,涉及到宪法的基本理论、我国的各项制度、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内容。相当一部分同学在学习过程中,把握不住重点,眉毛胡须一把抓,往往事倍功半。为了便于同学们学习宪法内容,华图教育事业单位考试主讲老师为大家推荐了以下几种学习宪法的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口诀记忆法
用口诀精简记忆内容,减轻记忆压力,最大限度地提高做题正确率。
例如:
名称 | 全国人大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职权 | 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
区别 | 有副总理、国务委员 | 无副总理、无国务委员 |
“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既可以属于国家多有,也可以由法律规定属集体所有。”
这三句话经常被考到,考察点为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很多同学死记硬背,在考试中往往回忆不起来,遇到选项往往不知所措。其实,这三句话可以归结为两句口诀即可:
矿藏水流城市地;自留山地宅基地。
矿藏水流城市地: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属国家所有。
自留山地宅基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只需记忆住这两句口诀,就可以记住只能为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及只能为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既可以属于国家多有,也可以由法律规定属集体所有”这句无须记忆,因为除了“矿藏水流城市地,自留山地宅基地”,其余的自然资源均可为国有或集体所有。
来看一道真题,验证一下这个口诀的可行性。
【例题】 [1231]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属于( )。
A.国家所有 B. 集体和村民共同所有 C. 村民所有 D. 集体所有
只需牢记“自留山地宅基地”只能归集体所有,即可选D。
二、对比记忆法
国家机构中,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考察的重点。只有通过对比学习,对比记忆,才能发现不同之处,而不同之处,往往是考察的重点。
例如:
考试中如果出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国务委员人选”,必为错误选项,而要顺利做对此题,则须在学习中引入对比记忆法。
三、归纳总结法
连选连任不超过两届的国家领导人有哪些?这个问题经常被考到。事实上,在各类参考书中,均有论述。但分布较为分散,不易识记。这就需要我们将其总结起来,加以记忆。
根据《宪法》相关规定,总结如下:
连选连任不超过两届 |
国家主席、副主席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可以一直连选连任 |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
通过归纳总结,可知中央军委主席是可以一直连选连任的,无届数限制,这个考点经常被考到。
总之,在学习宪法过程中,同学们可充分利用口诀记忆法、对比记忆法、归纳总结法等方式进行学习,增强记忆的有效性,做到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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