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3 10:27 国家公务员考试 http://sn.huatu.com/gjgwy/ 作者:陕西华图 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
便器外便溺罚款100元、公厕苍蝇数不得多于2只……近来,个别地方法规中的雷人规定屡屡见诸报端,立法缺乏可行性和针对性,往往成为一种“景观式立法”,中看不中用,甚至有哗众取宠之嫌,难以发挥预期效果。
我国立法法规定,地方立法主要是为了执行上位法和管理地方性事务,重在“拾遗补缺”,“具化”法律规定。反观现实,一些地方立法规定虽然具体到罚款数目、罚款标准,但缺乏配套执行制度,难以转变成“行动中的法律”,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建立起了规模庞大、种类繁多的地方法规体系,但也在不经意间让一些地方形成了对立法的惯性依赖,“言必称立法”,过分追求立法的速度和规模,相对忽视立法质量和法律实施。个别地方主管立法的领导干部甚至将此作为个人政绩的表现,搞“立法大跃进”,地方立法的质量自然难以保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实施效果是以立法质量为保障的。地方立法部门应当重视锻造“良法”,当然,这需要破除立法的政绩冲动,注重前期调研论证,鼓励公众参与,以“管用好使”为标准,设计好“关键的那么几条规定”。
相关推荐:
备考关注:招考公告|备考资料|历年真题|华图模考|考试论坛
辅导课程:陕西政法干警辅导课程 陕西城镇社区考试课程
备考专题:陕西政法干警备考专题
![]() |
![]() |
![]() |
![]() |
(编辑:admin)
华图在线APP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