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第一公务员考试网

029-88666789 陕西分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合格者,需交一份由户籍所在地综治部门、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的《政审表》。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是否补录,由县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五、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初录。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县级医院、镇卫生院、镇计生站职位初录人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书(包括其它专业同类资格)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无上述资格证书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3年劳动合同,每月发1800元工资,交纳社会保险,期间取得上述资格证书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六、组织领导
  成立县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考务工作。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县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决定。
  

附件:紫阳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陕西人事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责任编辑:王明)

经典图书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陕西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

问知

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