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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榆林市市属公立医院春季双选会招聘公告(393人)

2025-03-23 09:11:04 文章来源:榆林市市属公立医院春季双选会招 刷题模考 微信公众号 咨询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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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同意报考证明

  为有效储备高潜质人才,加快建立科学合理人才梯队,助力市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2025年榆林市属公立医院春季双选会招聘备案管理人员3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本次市属公立医院招聘备案管理人员共393名,其中市第一医院40名,市中医医院240名,市第三医院44名、市第五医院69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现场用人单位招聘简章。

  二、招聘地点和时间

  地点1: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生活区(陕西省西安市朱雀大街102号)体育场(2025年3月29日9:00-16:00)

  地点2:东方大酒店(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393号)(2025年3月30日9:00-16:00)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条件

  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大专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5年9月29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岗位详见现场用人单位招聘简章)。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三支一扶”、“特岗全科医生”等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在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同意报考证明。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在西安组织。应聘人员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相关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相关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六)公示

  公示工作由相关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校园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考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护理、护理学专业的应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需取得执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 - 12:00  下午14:00 - 17:00

  咨询电话:

  榆林市第一医院  0912-3593212

  榆林市中医医院  0912-7990899

  榆林市第三医院  0912-3549385

  榆林市第五医院  0912-6199211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2日

  原文标题:榆林市市属公立医院春季双选会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jw.yl.gov.cn/gzdt/tzgg/202503/t20250322_1981212.html

(编辑:si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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