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陕西分校陕西社区考试同步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现将:2024年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2)详细信息公布如下!如有疑问请加【陕西社区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陕西华图官网(//sn.huatu.com/)或者陕西华图微信公众号(snhuatucom),2024年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2)咨询电话:400-078-6677,还可以微博上@陕西华图哦!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另行公示;
2.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签字;
②笔试准考证两份(一份盖章后退回);
③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或集体户籍卡(复印件留存);
⑥属汉滨区生源的,须提供生源地证明有效材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复印件留存),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考生须提供个人户口本或毕业登记表(复印件留存);以上两种证明材料任选一种即可。户籍符合要求的无需提供生源地证明材料;
⑦其他相关资料等。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根据本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在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己负责。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及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发挥及应变能力、言语理解及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八)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加分分值)×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在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依据综合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另行公示通知。
(九)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集中参加体检的,或未按要求提交复检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应聘资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档案、走访了解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社会信用、工作态度及专业履职能力等情况,并复审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十)公示和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网站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应聘者本人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3.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发放书面通知,新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报到。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承担责任。
4.新聘用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和试用期制度。岗前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试用期限按《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5.聘用人员如在聘期一年内离职,需承担用人单位相应(招聘、培训等)的经济损失。在聘期三年内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安康市内其他县、区组织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考。聘期满三年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如需报考安康市内其他县、区组织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考,需经原单位同意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四、聘期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签订聘用合同,每5年为一个聘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基本待遇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待遇的意见》(陕政发〔2012〕26号)、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基础和服务保障的意见》(陕组发〔2015〕17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民发〔2015〕64 号)规定执行。“五险一金”参照城镇企业职工标准缴纳。
五、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严守纪律、严格保密,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工作人员和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资格条件,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2.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管理,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辞职、解聘和开除不支付经济赔偿金。
3.本次招聘委托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全程监督,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加分、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事项将在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发布,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转发,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5.笔试、面试期间因应聘人员准考证丢失、开考30分钟内未能到场的,不得进入考场。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所有。
咨询电话:0915-8185989 0915-8185969
监督电话:0915-3629269
附件: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4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成功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
附件: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docx
附件: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docx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原文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文章来源:https://hengkou.ankang.gov.cn/Content-2740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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