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岗前培训(9月24日—9月28日):以市(州)为单位对新招募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十五)正式上岗(9月29日):各市(州)、县(市、区)“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当年新招募和续期服务人员上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支一扶”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的现实需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强力推进计划实施,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大力弘扬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的服务态度、甘于奉献的精神追求、锐意进取的创新激情”为主要内容的“三支一扶”精神。要及时总结“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助力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推广,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观念。
(三)做好考试工作。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笔试考务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考场设置、考务人员培训、试卷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及时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要按照要求,及时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凡有考生参加考试的岗位,均应确定面试人选,部分岗位参考人数不足招募计划数3倍的,可按低于3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对有人参加笔试,无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在本县(市、区)报考同一项目中参加面试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招募。各县(市、区)递补情况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题目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制定,面试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四)严格资金管理。各市(州)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中央和省补助经费的测算、申报和监督检查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情况及时更新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将更新情况送同级财政部门,以防止离岗人员冒领工作生活补贴。市、县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
(五)落实政策保障。各地要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55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7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文件规定,加强“三支一扶”人员日常管理和培养使用,认真落实好服务期间待遇和服务期满优惠政策。各要地进一步加大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直接考核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吸纳更多“三支一扶”人员留在基层、服务基层,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三支一扶”人员的关心关爱落实到位。
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的各项政策,适用于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
联系人:郑长宁
联系电话:028-86758956
电子邮箱:2103868738@qq.com
附件: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
共青团四川省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此件正文主动公开,附件不公开)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rst.sc.gov.cn/rst/gsgg/2020/6/11/3bb2a751a128437c85e1a148f1b68dda.shtml
(编辑:si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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