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4陕西省公务员考试每日一练3月27日(2)由陕西公务员考试网提供:更多有关于2021陕西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内容请持续关注陕西公务员考试网!或关注陕西华图微信公众号(snhuatucom) 【点此立即关注】,咨询电话:400-078-6677。还可在微博上@陕西华图!
1. A【解析】《公务员法》第13条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公务员非经所在地人大许可不受公安机关逮捕不属于公务员的权利之列,故答案选A。
2. B【解析】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其行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利或义务.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行为对象的特定化和具体化。包括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B项属于民事合同,不属于具体民事行为。正确答案选B。
3. B【解析】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丙作为继承人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所以正确答案为B。
4. B【解析】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同。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宪法》序言第十三自然段第一句和第5条第3款,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当然具有国家强制性。据此,选项D错误。
5. C【解析】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是,相对人获得了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ABD符合。C项“申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拨款”不符合行政许可涵义,属于行政审批。
6. A【解析】《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本法第10条第1款规定:“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第4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故本题选择A。
7. A【解析】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九条第1款的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8. A【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的管辖法院是商业用房所在的朝阳区法院。
9. D【解析】行政拘留,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公民,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人身自由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之一,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能采取此行政处罚措施。
10. B【解析】王某与张某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没有共同的犯罪意思表示,二人的行为是各自独立完成的,故不构成共同犯罪。王某故意伤害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借李某“不省人事”之际,拿走“手机、钱包”,构成盗窃罪。
11. C【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A项符合(三)规定。BD项符合(二)
12. B【解析】人权和公民权不是一回事。人权就是人的个体或群体,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并基于一定经济结构和文化发展,为了其自由的生存、活动和发展以能够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所必需平等具有的权利。公民权是指一国公民在法律上所具有的一种能力或资格,是国家规定的本国公民在国家和社会中所处地位的法律表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最主要的权利和发行的最主要的义务,又称宪法权利和宪法义务。人权的主体是人的个体(自然人)和群体(整个人类),它的外延比“公民”、“人民”都要宽泛。也就是说,凡是“人”都应有相应的人权。人权是公民权构成的基础和源泉,公民权是由人权所派生,是它的重要的政治法律表现,公民权的初始形态和萌芽阶段便是人权。公民权不过是一种更加政治化、法律化的人权而已,不过是人权的一部分、一个层次,一种特定的存在形式和表现方式。
13. B【解析】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题中,张某明知把婴儿扔进河里必然会导致婴儿死亡,还将该女婴扔入小河淹死,剥夺了该女婴的生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14. D【解析】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15. B【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根据《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本题中,该报在新闻报道中披露甲为私生子的行为属于泄露甲的隐私,侵害了甲的名誉权。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16. B【解析】根据《宪法》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所以选择B选项。
17. D【解析】根据《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虽然广义上讲,司法机关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广义是包括检察机关,但狭义上仅指法院,因此本题选D更合适。所以选择D选项。
18. D【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33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所以选择D选项。
19. C【解析】《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犯罪中止的特征如下:(一)行为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本题中,李军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自行放弃中止了犯罪,属于犯罪中止,所以选择C选项。
20. C【解析】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A项为省级政府,B项为经济特区的市,C项为一般地级市,D项为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所以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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