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陕西公务员申论热点:经济适用房不经济(2)由陕西公务员考试网提供:更多有关于2021陕西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内容请持续关注陕西公务员考试网!或关注陕西华图微信公众号(snhuatucom) 【点此立即关注】,咨询电话:400-078-6677。还可在微博上@陕西华图!
记者根据该公司给物价部门申报的1900万垃圾清运费及申报的99.51元每立方米清运费计算,该项目清运的垃圾数量高达19.09万立方米。
那西湖置业申报清运费的19万立方米建筑垃圾,按照规定到底给国家缴纳了多少建筑垃圾处置费呢?
记者从西安大兴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局2012年7月26日上报给西安市纪委的一份《关于紫云溪处置费缴纳的情况说明》里面看到 “根据西湖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图纸得出以下数据:5-8号楼单栋楼外运渣土方量为9902.43立方。5-8号楼单栋楼外运渣土方量为9902.43立方,9902.43立方*1.22=12080.96吨,12080.96吨*4(栋楼)=48323.86吨,经双方现场勘验5-8号楼位区域地表垃圾2000吨,总计=48323.86吨+2000吨=50323.86吨。建筑垃圾处置费合计50323.86吨*5=251619.30元。”
依据这份《情况说明》,西湖置业实际向大兴新区管委会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251619.30元,实际清运渣土和地表垃圾为41249.06立方。《说明》中确认了“该项目于2010年5月27日缴纳了相关费用。”
另据西安大兴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武明透露,“紫云溪”经适房项目1-4号楼在大兴新区城管局成立之前就已经开始主体施工,据了解,并未向辖区内西安市城市管理局莲湖分局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更没缴过任何费用。
而据“紫云溪”项目2009年项目移交前一直在该工地上班的工人李某、冯某证实,2009年8月底,他们离职时这里还是一片空地,地面上没有附着物,也没有垃圾。
据姚建东的说法,西安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队长程志华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开发商上报的1900万建筑垃圾清运费,物价局当时就认定了900多万元。
“发票全在我这里,物价局是凭一堆假发票定价”
记者从西安市工商局调取的企业年检资料显示,紫云溪项目最初的开发商为西安西厦置业有限公司,法人姚建东。2009年10月,开发商更名为西湖置业。法人、总经理为李军明。
而虚报拆迁费、补偿费、垃圾费并获审核通过的得一系列成功操作,均发生在法人变更为李军明后。
李军明是如何“做通了”物价部门的工作?物价部门在何种力量的驱使下违法审核认定子虚乌有的成本?这一切都像个谜。而“神通广大”的李军明却一直“隐身事外”。
4月2日下午3点,记者来到西湖置业公司对外公开的办公地址:西安高新开发区旺座现代城C座1604室,却发现该公司门口的标识牌是“西安汇众科技有限公司”,一位自称办公室主任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能够找到这样一个该公司“临时的办公地点”表示诧异,问明记者来意后说:“总经理李军明去开会了,现在联系不上”。并称只能等她和总经理联系后才能知道有无时间接受采访。
直到记者发稿时止,都没有等到西湖置业总经理接受采访的任何回复。
针对开发商申报并被物价部门认可“拆迁安置费”一项。紫云溪最初的开发商西安西厦置业公司原法人姚建东表示,“项目开发前期的发票全在我这里,压根没有所谓拆迁安置费,西安市物价局是凭一堆假发票做了审核认价。”
姚建东位于西安市雁塔区西延路70号的一间办公室两个柜子里塞满了项目前期的记账凭证。
在这些记账凭证中,记者看到,紫云溪经适房项目的前期发票包括:测量费、变压器移动费、土方转运费等等。但没有找到拆迁补偿及拆迁安置费的任何支出凭证。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而不是企业自主定价。其上浮幅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核定价格时确定,下浮幅度不限。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而且明确规定开发企业的管理费与利润分别不得超过前4项费用之和的2%和3%。
根据该项目的地理位置和建设初期西安房地产市场行情,“紫云溪”项目的各项成本,以及包括按照规定应该享受的管理费与利润,销售价格最多不会超过2800元/㎡。但目前其出售的价格却为3500元/㎡,凭空提高了700元/㎡。
姚建东认为,“西湖置业紫云溪经适房项目通过伪造合同、公证等恶意虚报成本1.17亿元,违背了国家建设保障房的初衷。而物价局以‘不得泄露经营者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众提出的问题,是对公众利益的一种漠视,说严重一点是为开发商开脱的推托之词,根本站不住脚。这样的态度实在是耐人寻味。”
根据“紫云溪”已获批准的项目规划,可销售的住宅建筑面积为185000平方米,在西安市物价局审核认定的“帮助”下,该项目每平方米虚增销售价格700元,以此推算,整个项目仅住宅部分将凭空多获1.3亿元的利润。
时至今日,该项目的违法行为仍未得到当地物价主管部门的纠正。围绕成本审核和开发商变更的过程疑点重重,物价及相关主管部门态度,讳莫如深耐人寻味。多次实名举报未获答复的举报人愤懑发问:“到底是谁在为开发商的违法行为撑腰?”
辅导资料:行测辅导|申论辅导|面试辅导|历年真题
考试资讯:招考公告|报名入口|考试大纲|职位表
辅导课程: 精品特训辅导 事业单位辅导课程 村官考试辅导课程
备考指导:陕西公务员考试备考专题
更多公务员考试最新消息,点击关注: | |||
![]() |
![]() |
![]() |
![]() |
陕西公务员新浪微博 | 陕西华图人人主页 | 微信号码:snhuatucom | 陕西公务员考试论坛 |
以上是 陕西公务员申论热点:经济适用房不经济(2) 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陕西人事考试网、陕西公务员考试网。
——相关阅读——
考试资讯:公告| 职位表下载|笔试大纲| 报考条件|招考汇总
省考备考:图书网课| 爆款推荐|行测备考|申论备考| 白皮书下载|资料包|笔试课程
历年信息:历年职位查询|历年入面分数线| 历年试题及题型分布|历年考情
华图在线APP--全年300+模考|30W+题库|2000+道申论智能批改|看视频 刷考题
贴心公众号客服
贴心微信客服
陕西华图教育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