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安排,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程序,由区县政府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日—6月5日。
2、报名网址:
陕西人事考试网。
3、资格审查:各区县人社局先在报名网站上进行资格审查,待报名工作结束后,在考试考核前,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在各区县人社局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验证(详细查阅各区县政府网站),应聘人员所持证件若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信息虚假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二)考试考核
各区县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确定招聘的考试考核方式。对于不同专业采取不同的考试考核形式。对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主要采取说课或试讲等形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等方面能力;对应聘卫生或计生岗位的人员主要采取面试答辩和临床实践等形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临床诊断水平、实际操作等方面的能力;对应聘农技、社会文化、城镇建设规划等岗位的人员主要采取面试答辩或实践等形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掌握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等方面的能力。
(三)考察
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四)体检
按总成绩排序1:1进入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区县人社局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审核
7月25日前,各区县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报送市人社局(振兴办)进行审核。
(六)聘用
经省、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全省统一印制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由区县人社局发送给拟聘用人员。应聘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到所招聘的区县人社局报到,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由区县人社局按照基层单位上报的人才需求计划分配给各用人单位。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与本单位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协助办理工资、落户等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招聘人员第一年为见习试用期,非师范类考生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在见习试用期取得教师资格证,见习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七)注意事项
1、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本次招聘工作考试(核)、考察、体检、公布等环节合格人员名单及整个招聘环节所有时间安排须及时在各区县政府网站公示,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并保持通信畅通,勿错过时间。
3、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考务费、体检费等在各自振兴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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