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榆林教师招聘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公告
2012-06-10 21:55 陕西公务员考试网 http://sn.huatu.com/ 作者:陕西华图 来源:未知
为了组织实施好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确保榆林市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实施方案》(陕教人[2011]30号)、《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精神,为有序组织实施我市新任教师各招聘岗位技能考核(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原则。面向广大考生公开本次专业技能考核方式、命题范围、考核标准、考核成绩等,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分学科、统一时限、统一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评价、量化打分。
(三)坚持教育行业特点。实行以课堂教学技能考核为主,兼顾备课、教案、课堂教学等方面,全面考核评价考生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择优招聘。
二、参加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对象
报考2012年陕西省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榆林市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和榆林市教育局资格复审合格的所有考生,具体名单附后。
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1:3规定的,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要不低于本考场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平均成绩。达到上述要求的,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所在岗位根据面试人数需要分设考场的,由考生抽签确定所在面试考场,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岗位考生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考场考生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即取该岗位所有考生的总平均成绩除以本考场考生的平均成绩。)。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考生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注:原始面试成绩、总平均分、分考场平均分、加权系数、加权后考生的面试成绩均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然后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考核方式和范围
根据榆林实际,专业技能考核主要以组织课堂教学方式进行,即面对评委讲授10-15分钟的简约课,侧重考查考生的教学实践能力、综合素质,了解考生应急处理教学问题和班级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其中,应聘音乐岗位的,增加5-10分钟才艺展示;应聘美术岗位的,增加60分钟素描一幅,素描和讲课分别占总分的30%和70%;应聘体育岗位的,要求讲授20-30分钟有学生参与的实体课;应聘幼儿园岗位的,面对评委说课10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评委现场量化打分,工作人员汇总统计评委赋分,确定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考核分数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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