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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8月22日至8月24日报名。报名处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城北东路中段)。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和市人社局《关于2011年南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批复》(汉人社发〔2011〕354号)精神,结合县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 2011年我县通过公开考试考核从大专以上毕业生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9名。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南郑县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依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择优聘用,促进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结构的改善和优化,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专业配套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
二、招聘名额和范围
  全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49名。其中:从大专以上毕业生中为教育系统基层学校招聘教师95名(含县政府批准为教育系统已招聘的15名高中教师),为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4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南郑县生源,28周岁以下,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介绍到我县登记报到符合招聘专业需求的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中未就业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村官,需经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急需且符合县上招聘计划专业要求的外县生源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方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二)招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
    5.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个人档案》、《毕业证》。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
   除上述五项招聘条件要求外,各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南郑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四、招聘的程序、步骤
(一)发布公告。通过县有线电视台和县政府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南郑县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于2011年8月22日至8月24日报名。报名处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城北东路中段)。
  每人根据所学专业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职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的毕业证打印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件。
(三)资格审查。由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按公布的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初审。
  参照国家机关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收费标准及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在报名时收取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特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报考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1:3的职位,将在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紧缺专业和特殊行业职位需求情况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对取消了职位计划的,考生可按其它职位条件要求改报一个职位,对没有符合考生所学专业职位的或放弃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退还考务费。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属我县事业单位紧缺专业的,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免考笔试,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进行考核,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批准后可予聘用。聘用人员不占本次招聘计划。
(四)公共科目笔试及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用百分制封闭命题,并会同相关部门承担考务工作。
  笔试主要内容: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公文知识及写作、文史知识、时事政治及陕西省情知识等方面的内容。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
  公共科目笔试后,分职位按考试成绩排定名次(成绩相同时,学历高的排前;相同学历的,公文写作题得分高的排前),并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县政府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笔试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后予以公布。
(五)面试。面试工作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抽调思想素质较高、社会公信力较强的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骨干人员组成评委库,面试评委成员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确定。面试按100分命题。面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
(六)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汇总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的排前;学历相同的,毕业时间早的排前;再相同的,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前),并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并通过县政府信息网公布。
  考核和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的重点为报考者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思想道德、《报名表》中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指定。考核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本报考职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体检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职位计划数,公正、公平地确定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初选名单送交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公示初选人员名单。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主管部门提供的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再次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或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将按照所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县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八)终审和聘用。初选人员名单公示后,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合格者发给《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报考职位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编制、工资关系等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南郑县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人员另文通知)。
(二)整个招聘工作由县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特邀县人大、县政协派员实施全程监督。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这次招聘工作。
六、纪律要求
  公开考试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涉及面宽、政策性强、事关我县社会稳定的大事。因此,组织实施中的每个步骤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便于群众监督。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要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能自行其事,不得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考试命题、制卷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保密,以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素质。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资格审查,公共科目、面试的命题及考试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按规定给予处罚。应聘人员弄虚作假、违犯招聘考试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南郑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doc

附件2:南郑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日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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