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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报名(2011年7月30日- 8月13日)
  资格审查(2011年8月14日-8月19日)
  笔试(2011年 8月22日)
  体检(2011年 8月25日)
  政审(2011年8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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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镇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吸纳急需人才,综合考虑镇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状况及我县社会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镇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20名。根据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对象范围和条件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具有本县户籍(户籍登记时间截止2010年12月30日前)或岚皋籍生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工作程序与步骤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宣传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体检、政审、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宣传、报名(2011年7月30日- 8月13日)

    一是印发《岚皋县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案》;二是在岚皋电视台、岚皋政府网站、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简章、公布报名条件;三是组织报名。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于2011年7月30日至 8月13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调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3日下午6时。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准确信息,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2、资格审查(2011年8月14日-8月19日)

报名结束后,依据《简章》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请县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并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100元。

    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得低于1:3,未达到1:3的,按比例减少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的名额。

    3、笔试(2011年 8月22日)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岚皋县情和公共基础知识,比例为3:7,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结束后,依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确定体检人员中最后一人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笔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向社会公示。

    4、体检(2011年 8月25日)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依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凡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初录资格。

    5、政审(2011年8月26 日)

政审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抽调专人对拟录用人员的工作、生活及社会活动进行调查,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取。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依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聘用

    体检、政审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初步意见,提请县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拟聘用人员所学专业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定向分配到各镇工作,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分配办法另行制定。由各镇与拟聘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合同,试聘期为一年,试聘期发给生活费1500元/月。试聘期满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正式录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填报由市人社局统一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签定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周期为5年,一个合同周期内不得提出调动要求,个人档案交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岚皋县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卢峙兵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记唐培安同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安中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县纪检、监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公告的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及其它相关工作。

    四、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岚皋县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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