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公告
2012-04-05 16:24 陕西公务员考试网 http://sn.huatu.com/ 作者:陕西华图 来源:未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今年分两批从我区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第一批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基层公务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对象
(一)我区生源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我区招募的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在各类企业就业,合同期满经企业同意并出具证明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四)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五)通过援藏渠道到内地就业合同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六)我区生源2006—2011年毕业尚未实现就业的计划内统招的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基层公务员、基层党委部门公务员、基层政法委部门公务员、基层法院部门公务员、基层检察院部门公务员、基层工商部门公务员职位的,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77年4月8日—1994年4月8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为十八周岁以上、四十周岁以下(1972年4月8日—1994年4月8日出生)。
5、报考基层公安部门特警职位的,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二十五周岁以下(1987年4月8日—1994年4月8日出生);报考其他基层公安部门公务员职位的,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82年4月8日—1994年4月8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77年4月8日—1994年4月8日出生)。
6、报考基层司法部门公务员职位的,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82年4月8日—1994年4月8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监狱狱医职位的,年龄放宽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77年4月8日—1994年4月8日出生)。
7、符合考录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
2、由于基层党委部门公务员职位较为特殊,考生笔试合格后由区党委机要局对其进行政审和面试。
3、报考其他职位的,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考录计划。
(三)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参加此次公开考录报名。
(五)已实现就业的我区高校毕业生不得参加此次公开考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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