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陕西分校陕西社区考试网同步岐山县人民政府现将:2023宝鸡岐山县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笔试加分公告详细信息公布如下!如有疑问请加【陕西社区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陕西华图官网(//sn.huatu.com/)或者陕西华图微信公众号(snhuatucom),2023宝鸡岐山县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笔试加分公告咨询电话:400-078-6677,还可以微博上@陕西华图哦!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和《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省政府令第163号)和《岐山县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给予笔试成绩加分:
①在岐山县城镇社区工作3年以上(截至笔试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加10分。
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经个人申报、领导小组审核,14名同志符合加分条件,现将相关人员名单及加分分值予以公示(详见附表),请予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11月28日
监督电话:0917—8213493(岐山县民政局)
附件:2023年岐山县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笔试加分表.pdf
岐山县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2日
原文标题:岐山县人民政府公示公告岐山县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笔试加分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shan.gov.cn/art/2023/11/22/art_8440_1689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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