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薪进行中
2020年的春节,本应是一家人欢笑团聚的佳节,但一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悄然肆虐,让无数社区工作者投身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令人欣喜的是,经历过这次战“疫“之后,中央和地方政府越来越意识到基层社区工作者的重要性,相继出台了各种政策,激励和奖励奋战在一线的基层工作者。其实在此之前,全国各地社区工作者的待遇就在不停地上涨。以北京为例,2018年4月,北京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办法》,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工资总体待遇平均水平由不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提高到100%。北京市社区工作者年人均应发工资将达到10万元。这应该是社区工作者听到的最好的消息了!
2012年—2016年,陕西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由基础报酬、津补贴、年限报酬三部分构成。
基础报酬
按学历确定,取得国家承认大专(高职)学历的(高中毕业复转军人)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的每月1300元,研究生学历的每月1800元。
津补贴由工作补贴、生活补贴和职称补贴三部分构成。工作补贴每人每月700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0元。职称补贴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每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职称补贴。
年限报酬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15元。在社会保险方面,陕西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按各市制定政策执行。其他待遇方面,冬季取暖和夏季防暑补贴,参照当地标准执行。鼓励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与竞选社区居委会成员,依法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增发岗位补贴,主任每月900元,副主任每月600元,委员每月400元。从2015年开始,主任每月1100元,副主任每月800元,委员每月600元。
由此看来,以往陕西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并不是很高,但是这种情况在接下来的几年将会得到很大的改变。特别是今年经历过肺炎疫情的洗礼之后,给社区工作人员涨薪的呼声也是越来越高,很多社区工作者都表示:若政府提高我们的待遇,我们干起工作来,一定会越来越有劲!公告预约来了
涨工资是广大社区工作者最期盼的事情,关于这一点,我们看看陕西政策怎么说。
2019年2月,《关于加强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中提出,建立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自然增长机制。薪资标准和福利待遇统一由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保障厅制定标准,其工资、奖金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建立与物价增长指数挂钩联动机制。
2019年7月15日,根据《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陕西省全体社区专职人员讨论后提出了以下建议:建议全省统招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年工资薪酬应至少与招考时公告精神一致,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100%以上来确定,并且按职务、年限、职称、学历规定准确金额,并建立与社平工资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
2020年4月1日公布的《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基本待遇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待遇的意见》(陕政发(2012)26号)、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基础和服务保障的意见》(陕组发(2015)17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民发(2015)64号)和当地现行标准执行。报酬待遇所需资金按照《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陕编办发(2018)41号)文件规定,由市、县两级财政统筹解决。今后,所有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报酬待遇。
据此,我们可以判断,陕西省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涨薪入编已经不是虚幻的梦想,而是在一步一步实现当中。对于有意向报考陕西社区工作者的同学来说,这简直是一个重磅消息呀!小伙伴们,你们还在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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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anglel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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