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刑法》第4条明确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三)罪刑均衡原则;《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考题回顾】
犯罪本质的特征是:
A.社会危害性 B.罚当其罪性 C.刑事违法性 D.严重社会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