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7 14:23:19 陕西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www.huatu.com/ 文章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
(三)体检。体检对象按照与计划选聘职数等比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按国家“985”“211”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和农业科技类、经济管理类、理工类专业大学生、志愿返乡创业人员的优先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递补方式与进入体检递补方式一致。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历鉴定等情况。考察开始前,出现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等情形的,从该职位参加面试对象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考察开始后(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形成的岗位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根据选聘岗位的要求和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步在镇安县人民政府网、镇安县党建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12380、0914-5337087)反映。
(六)聘用。经县农村基层组织选聘高校毕业生领导小组批准聘用的人员经岗前培训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本人户籍所在地分配到对应镇(办)村工作,镇(办)籍没有选聘人员或人数不够的,在县域范围内进行调配,按户籍就近村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此优先选择原则进行分配。选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按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进行考核管理。由县委组织部将全县人员聘用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备案,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编辑:西安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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