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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
(一)概念
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分类分类
1)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以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来划分的。 羁束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依严格法律规范实施的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依法自由裁量实施的行政行为。
2)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是以其启动是否需要相对人先行申请为标准来划分的。 依职权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直接依法定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 依申请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依法实施的行为。
3)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是以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来划分的。 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三)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判断标准:1.适用对象:不特定为抽象,特定为具体
2.能否反复适用:能为抽象,不能为具体
【例题】行政行为以()标准,可分为羁束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A.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 B.管理对象是否特定 C.行政机关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 D.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
A【解析】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分为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羁束行政行为的对称,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等作一原则性规定,而将行为的具体内容、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机关自行选择、决定而实施的行政行为。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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