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渭城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招考2016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察的通知
一、考察时间
2016年11月22日(星期二)——11月25日(星期五)
二、考察对象
报考渭城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前30名(含第30名)并经过体检的考生。
三、考察内容
着重考察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情况。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7.凡在笔试、加分、面试和体检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方法
1.考察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凡参加考察的人员应在考察时限内先到咸阳市渭城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民政局社区建设科,地址: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行政中心201办公室)领取统一印制的考察表(2份),然后由考生按照考察表相关要求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2.所有参加考察人员除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外,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含本人页及户主页)、毕业证(学位证)、(助理)社会工作师证和报名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进行复审。
3.所有参加考察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上午12时前将鉴定完的考察表送咸阳市渭城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民政局社区建设科),逾期不提交上述材料的,按本人自动放弃对待,责任自负。
五、集中考察
由区民政局和渭城公安分局组织对个人申报的考察材料进行集中统一审核。重点通过网上查询、警区核实等方式,查看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
六、考察结论
按照考察内容和标准进行考察后,经咸阳市渭城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确定考察结果,上报市民政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渭城在线网站上公布。
望各位考生见通知后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29-33188567(渭城区民政局社区建设科)
咸阳市渭城区城市社区建设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编辑:西安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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