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按职位排序出现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统一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予以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特设岗位的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必须持有本县或商洛市扶贫部门开具的贫困家庭证明书,并在商洛市扶贫局建档立卡扶贫系统核实无误后方可参加面试。
基层服务项目的“西部志愿者” 需持团市委的同意报考证明;“选聘到村任职” 需持市委组织部的同意报考证明;“特岗教师”需持市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考场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负责通知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由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须在商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八)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送报送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由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发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核发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持招聘通知书到所招聘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到,并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基层用人单位上报的人才需求计划分配给各基层用人单位。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办理工资、社保、落户等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招聘人员第一年为见习试用期,见习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编辑:西安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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