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2015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报考咸阳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招聘岗位且网上初审合格的所有考生。
二、资格复审的地点
咸阳市体育馆(咸阳市渭阳中路副7号)。
三、资格复审的时间
6月3日—6月4日(8:30-18:00),具体时间安排是:
1.6月3日对报考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各岗位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2. 6月4日对报考乾县、礼泉县、永寿县、彬县、长武县、淳化县各岗位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及证明
1.考生须持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且在《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栏中亲笔签名。
2.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教师岗位的师范类考生还须携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有关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两张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网上审核通过但未打印报名表的考生须多携带一张照片)。
2.资格复审原则上须考生本人前来办理,确因有事本人不能前来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除提交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所需全部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验证时,若出现所持证件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信息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资格。
4.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现场验证合格的应聘人员,将核发《资格复审合格回执单》,作为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的依据,请应聘人员予以妥善保管。
6.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将于6月15日前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yrs.cn)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名单和具体的考试工作安排。
特此通知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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