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
①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②时间:2015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
③地点:见准考证;
④对象:资格初审验证合格人员。
⑤参加笔试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于6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安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领取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同自动放弃。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
①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按报考职位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②面试时间、地点:6月27日-6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并负责通知面试人员。
③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应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考场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和初录人员名单,请各县区人社局在电子平台上传的同时,把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以快件寄市创业就业局毕业生工作部。
各县区面试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于6月25日前报市创业就业局毕业生工作部,6月25-26日将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1.时间、地点:7月2日-7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到各应聘人员。
2.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到市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7月3日-7月7日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各县区必须于7月8日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创业就业局。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康人才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问题的考生,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时间:7月9日-7月15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同意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核发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持招聘通知书到所招聘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定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基层用人单位上报的人才需求计划分配给各基层用人单位。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办理工资、社保、落户等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招聘人员第一年为见习试用期,见习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编辑:西安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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