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规定,经个人提交申请、汉滨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复审后,拟将25名申请加分的考生上报省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予以笔试成绩加分,现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10月11日至10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反映。
监督电话:0915-3213145
电子邮箱:1205186277@qq.com
附件:安康市2014年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人员名单
安康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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