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4陕西事业单位考试:法理学--法律规范类型梳理由陕西公务员考试网提供:更多有关于2021陕西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内容请持续关注陕西公务员考试网!或关注陕西华图微信公众号(snhuatucom) 【点此立即关注】,咨询电话:400-078-6677。还可在微博上@陕西华图!
法理学是一门的法的基础理论学科,是在各部门法基础上抽象总结出来的,所以法理学 并不像部门法那样具有实用性,法理学所发挥的作用是指导性作用,所以法理学偏向于偏向理论性强一点,在学习的过程中显得更加枯燥一些,所以在学习的时候多找一些案例来学习,这样可以事半功倍。法理学也是事业单位考试中重要的一个内容,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
法理学主要涉及的内容主要有:法的概念、法的作用、法的规范的类型、法的制定、法的制定及发的解释等知识。这些内容中常考的主要是法的作用和法的规范类型。下面就发的类型为大家做一个梳理,为大家的复习起到一个引导作用,希望能为大家的考试带来帮助。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把法律规范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按照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1、授权性规范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可以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的法律规范。如中国《宪法》赋予公民基本权利的法规以及其他法律关于公民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权利和自由的规定,均属于授权性规范。2、义务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必须积极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比如《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禁止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是规定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或者必须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公司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按照法律规范强制性的程度,可以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1、强制性规范强制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肯定,不允许有任何方式的变更或违反的法律规范。如“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得结婚”。2、任意性规范任意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允许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如,“婚前可以进行财产公证”。
三、按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1、确定性规范确定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直接而明确地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内容,适用时无须再援用其他的法律规范来补充或说明的法律规范。大多数法律规范是确定性规范。如《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2、委任性规范委任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是授权由某一专门机构加以规定的法律规范。例如我国计量法第33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另行规定”。3、准用性规范准用性规范,是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内容,但明确指出可以援引其他的规则是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明确。例如,我国商业银行法第17条:“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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